胡志強嚴正指出,「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現在已經拆除LED部分,他一定會追究責任(圖:台中市西屯區公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胡志強嚴正指出,「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現在已經拆除LED部分,他一定會追究責任(圖:台中市西屯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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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志強嚴正指出,「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現在已經拆除LED部分,他一定會追究責任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在中清路和環中路口規劃「光之塔」,日前拆除LED設備,市議員許水彬2013年6月21日在市政總質詢關切未來「台灣塔」會不會與光之塔相同命運?市長胡志強嚴正指出,台灣塔經過「國際競圖」,國際都在注意,也讚佩肯定,「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民眾的錢不能亂用,他會追究責任。
 
許水彬議員表示,「光之塔」維修經費一年500萬元,他擔心台灣塔是不是跟光之塔構造是否雷同。胡志強強調:「完全不能相比。」新聞局長石靜文也指出,「光之塔」LED戶外設備系統價值1千130萬,都發局2009年3月興建完成,2010年8月撥交新聞局,2011年6月遭到雷擊,造成LED燈號損壞,修護經費要100萬元,2011年12月動用預備金修復。
 
許議員擔心台灣塔預算60多億元,光之塔興建費用1億元,一年維修費就要500萬元,台灣塔未來是否如同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完成後,就移交中央。胡志強嚴正表示,歌劇院本來市府自己要做,也沒有問題,但是發覺立法院要通過一個法案,將高雄衛武營、國家兩廳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什麼台中就不能列入?為什麼台中就是二等?因此台中市主動爭取列入,列入後如何管理?如何做到最好境界?台中市政府不會失責。
 
另外,胡志強表示,台灣塔經過「國際競圖」,現在國際都在注意,也都讚佩肯定,世界不動產年會也到現場訪視,「光之塔」當時建築沒有簽給任何人看,現在已經拆除LED部分,他一定會追究責任,為什麼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蓋成「光之塔」,而且沒有人管,「像這樣的決策是怎麼做出來的?」民眾的錢不能亂用,從推出到決策是誰,一定要追究,不能船過水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