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委託研究報告指出,應將炒作疑慮的不動產(如非都市土地)納入課稅範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財政部委託研究報告指出,應將炒作疑慮的不動產(如非都市土地)納入課稅範圍。
新聞摘要
  • 特銷稅應繼續於全國實施、延長應課稅之持有期間、將仍有炒作疑慮之不動產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財政部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實施成效及對所得重分配效果之研究」議題委託中華財政學會進行研究,該研究報告有5點結論與建議。
 
一、特銷稅為健全房市措施之一環,已發揮抑制不動產短期投機及穩定房市的效果,而且不影響購屋自住需求;經選擇部分地區房價進行模擬分析,發現如無特銷稅,平均房價漲幅將更大,顯示特銷稅確實對房價產生抑制效果,惟房價尚受其他因素 (例如低利率及資金寬鬆等) 影響,致無法完全抑制房價上漲。
 
二、依據所蒐集資料分析,特銷稅課徵對象主要為高所得及高財富者,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且稅收全數用於社會福利支出,有助於改善所得分配。
 
三、各地區皆有不動產短期交易偏高情形,特銷稅實施後對短期交易頻繁情形有明顯抑制效果,且沒有地區別的差異,並有促使投資或投機者延長持有期間超過2年情形,尚不宜分區實施。
 
四、特銷稅只針對短期出售不動產行為課稅,惟對具財力投資者而言,並無短期出售之資金壓力,自不受特銷稅影響,仍有購買房屋長期囤積以獲取鉅額利潤之誘因,亦為特銷稅無法充分發揮成效原因之一。
 
五、整體而言,特銷稅針對出售持有2年內的非自用不動產課稅,有抑制房市短期投機交易及降低房價漲幅效果,也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確實有助於改善所得分配。

因此建議特銷稅應繼續於全國實施、延長應課稅的持有期間、將仍有炒作疑慮的不動產(如非都市土地)納入課稅範圍,並檢討修正現行制度下「該課而未課」或「不該課而課」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