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平均每戶住宅坪數50.51坪居五都之冠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台中平均每戶住宅坪數50.51坪居五都之冠
新聞摘要
  • 住宅自有率達86.43%居五都第四位,平均每戶住宅建坪達50.51坪居五都之冠。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中市政府主計處調查市民的家庭收支,2012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88.7萬元;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27.1萬元,較2011年的26.5萬元增加6千元(2.2%);市民的住宅自有率達86.43%居五都第四位,平均每戶住宅建坪達50.51坪居五都之冠。
 
2012年重要調查結果,台中市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為106.7萬元,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即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支出)為88.7萬元 其中剔除戶內人口消長變化因素,則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27.1萬元,較100年之26.5萬元增加6千元(2.2%)。平均每戶儲蓄為16.9萬元,平均消費傾向為80.96%,於五都排名第3。
 
這項調查也發現,台中市E世代科技家用設備日趨現代化,家庭主要設備如彩色電視機、電話機、洗衣機、行動電話及熱水器之普及率均達9成以上,已近全面普及。若與五都相較,台中市濾水器普及率為42.16%、汽車為67.81%,皆名列五都之冠。洗衣機、熱水器及開飲機的普及率,於五都中皆位居第2,依序為98.11%、99.60%及50.37%;另行動電話普及率更高達92.69%。
 
台中市擁有自有住宅家庭(含不住在一起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擁有)占全體家庭比例為86.43%,較2011年上升1.27%,居五都第四位。平均每戶住宅建坪達50.51坪(含車位、走廊、陽台等),雖較2011年的51.76坪減少1.25坪(-2.42%),但仍較台灣地區的43.56坪高出6.95坪,為五都中最高。
 
調查中也發現,台中市的貧富差距有縮小現象。將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按戶數分成5等分,2012年台中市最高20%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167.7萬元,較2011年的179.8萬元減少6.73%,而最低20%家庭(含無所得家庭)33萬元,較2011年的32.5萬元增加1.62%。在低所得家庭增幅大於高所得家庭之下,致所得差距倍數由100年的5.53倍下降至5.08倍,縮小0.45倍,與台灣地區所得差距倍數6.13倍相較,也縮小1.0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