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與地方同步查核房仲業 保障民眾房屋買賣權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內政部將與地方同步查核房仲業 保障民眾房屋買賣權益
新聞摘要
  • 內政部將與地方同步查核房仲業 保障民眾房屋買賣權益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仲介或建商隱瞞重要資訊為2014年第1季造成房地產消費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為督促房仲業者核實依規定經營業務,並瞭解房仲業自律推行服務品質改善措施的情形,內政部近期將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啟動對房仲業服務品質的查核作業,以保障民眾不動產交易安全。
 
依據內政部統計,2014年第1季全國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最多為房屋漏水問題共54件,其次即為房仲或建商隱瞞重要資訊共41件,由於國人大都透過房仲業者進行不動產買賣交易,房仲業服務品質的良窳將直接影響交易當事人的權益,加上近年來房地產交易熱絡,民眾反映部分房仲業對於成交案件收取的服務報酬,因房價不斷上漲而增加,服務品質卻未隨著房價水準有大幅提升,明顯不公平。因此,內政部特別與地方政府聯手對業者的服務品質加強督導查核。
 
內政部指出,為提升業者的服務品質,內政部已請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提升服務品質改善措施計畫」,從提升房仲業者服務品質、建立執業標準作業流程及推動房仲業評鑑制度等三大面向進行業者自我改善與精進服務品質。今後將透過公會自律、主管機關查核、公開評鑑查核資訊,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此次查核結果,除了作為日後檢討是否調整服務報酬規定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機制重要參據外,並將公開查核情形,爾後也將持續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進行查核督導作業。
 
內政部特別提醒房仲業者務必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並落實執行服務品質改善措施,以提升消費者之滿意度,達到「一分收費,一分服務」勞務與對價相當之目標,創造消費者權益保障與產業永續發展雙贏的局面;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買賣不動產前仍應「停、看、聽」,審慎選擇合法房仲業者,並先行瞭解房仲業者提供之服務內容後,再議定服務報酬,真正讓服務費議定主導權回歸消費者,若有消費糾紛,可向不動產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