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家喜大富來」建案違反公交法罰鍰15萬
新聞摘要
  • 台南「家喜大富來」建案違反公交法罰鍰15萬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4年11月12日第1201次委員會議通過,家喜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家喜大富來」建案,於「全區配置示意圖TYPE A」及「全區配置示意圖TYPE B」,將法定空地、停車空間、陽台、樓梯間及屋頂平台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家喜建設有限公司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家喜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家喜大富來」建案,於「全區配置示意圖TYPE A」及「全區配置示意圖TYPE B」以虛線方式,將法定空地、停車空間、陽台、樓梯間及屋頂平台等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與原核准竣工圖說用途不符。
 
且依台南市政府表示,系爭建案行政程序業已終結不得再辦理變更設計,而未依規定取得執照,擅自建造之違章建築,將依相關建管法規辦理。承此,案關廣告以虛線標示之空間配置情形,因已無法為變更設計之申請,系爭建案於興建完成交屋後,消費者並無合法權源得依系爭廣告所規劃空間配置為使用,倘擅自建造即屬違建,有遭違反建築法規而查報、拆除之風險。是系爭廣告表示內容已足使消費者產生可比照規劃使用之印象,其差異難為一般消費大眾所接受,核屬對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