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滙」建案違反公交法,罰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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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半山滙」建案違反公交法,罰鍰5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12月3日委員會議通過,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築公司)為銷售「半山滙」建案,於廣告登載之B2區A棟3至5樓、B2區A棟6樓、B2區B棟3至5樓、B2區C棟3至5樓及B3區A棟3至5樓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原核准用途為機房(即機電設備空間)之空間繪製為室內住居使用空間之一部,對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和築公司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和築公司於網站及基地銷售接待中心現場提供案關廣告傢俱配置參考圖予消費者購屋參考,且將虛線所示機房空間繪製為餐廳或客廳之一部分。惟據新北市政府表示,倘有未經核准擅自將前揭圖示原核定使用類組為「機房」之空間作室內空間使用者,即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將按同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核處。
 
公平會表示,和築公司雖於該建案廣告傢俱配置參考圖各頁面左下方載明「虛線部分為陽台、機電設備空間」,惟按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室內空間配置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決定甚鉅,一般消費者觀諸該等圖示,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依圖示規劃及裝潢為餐廳或客廳等住居空間使用,而難以知悉倘按廣告所載用途將原為機電設備空間逕作為室內住居使用,將違反建管法規,有遭裁罰、停止使用、命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等風險。
 
和築公司陳稱未來並無將機房空間,變更為如廣告所繪室內空間使用之規劃,購屋者未能於交屋時獲得或合法享有案關廣告所示客廳或餐廳室內空間使用。故案關廣告傢俱配置參考圖所示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顯有差距,且足以影響一般大眾為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足生不正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