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公共安全稽查,高市府啟動社福機構聯合稽查-違反公安規定將重罰或斷水電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加強公共安全稽查,高市府啟動社福機構聯合稽查-違反公安規定將重罰或斷水電
新聞摘要
  • 加強公共安全稽查,高市府啟動社福機構聯合稽查-違反公安規定將重罰或斷水電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近來國內接連發生違章建築火警死亡案件,為讓市民安心生活,市長陳菊在各場合或會議要求市府團隊要打造高雄成為安全城市。高市府已加強各類災害預防及緊急應變措施,陳菊市長並要求相關局處加強社福機構建築物及消防安全檢查,避免發生危安或偶發事件。
 
工務局楊明州局長表示,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全面稽查60處大賣場、百貨公司,確保民眾購物安全外,該局並已於2月10起會同消防局、勞工局、勞工局勞檢處、工務局違建隊、衛生局、社會局等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針對高雄市護理之家、養護機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醫院等進行公安檢查。
 
楊明州局長說,護理之家、養護機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醫院等主要為行動不便者居多,遭遇緊急危難時,安全逃生是最重要的問題,幾次大型火災所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公私部門都有責任來防範。他強調,執行公共安全抽檢的目的不在於罰鍰,而是在於提醒業者應重視公共安全,唯有不斷細心注意相關細節,不讓公安事件發生這才是主要目的。
 
工務局建管處表示,聯合稽查專案公安檢查項目包括安全梯、走道、逃生避難通道、緊急進口等安全設施是否通暢無阻,防火區劃、自動防火鐵捲門下方堆置雜物及是否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等。該處並建議業者先自我檢查,如有違法部分儘速自行改善,以免發生公安事件。建管處公安稽查人員一旦發現有影響逃生避難公安缺失,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於裁罰後進行複查,如果還是不儘速改正,將連續處罰至改善完成,每次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如業者拒不改善,必要時可以依照建築法規定處以斷水、斷電重罰。
 
工務局表示,民眾發現業者有任何違規事項,可隨時向該局反應,共同為全市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把關。另外民眾如有發現場所安全門梯、走道、逃生避難通路等有堆置雜物阻礙逃生,或自動防火捲門下方及排煙室有違規堆置雜物等情事時,可隨時透過市府服務專線1999或向該局337-3349提出檢舉。
 
工務局再強調,依內政部頒布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及取締執行要點,該局即針對不合格營業場所於場所入口明顯處執行張貼不合格告示,以供民眾識別,若有擅自毀損或遮蔽張貼不合格告示,將可依刑法論處。另外,該局有開發公安資訊APP,以即時提供民眾所消費場所建物公共安全資訊,民眾只要下載「建物公安」APP,就可應用GPS定位、QR Code及地址查詢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近期申報結果及檢查人所拍攝照片,方便了解場所的安全性,歡迎市民使用。
 
工務局最後呼籲,依法2015年1~3月應委託專業檢查人進行場所公共安全檢查並申報的場所類組為公共集會類(A類)及住宿類(H類) ,屆期未申報者,該局將依建築法處6萬至30萬元,請業者必需儘速依時限完成檢查與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