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預售屋應選擇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的建商才有保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民眾購買預售屋應選擇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的建商才有保障
新聞摘要
  • 民眾購買預售屋應選擇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的建商才有保障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日前報載中部某預售案基地因建商以土地擔保融資,無力償還而遭台中地院查封拍賣,使購屋民眾面臨至少上百萬元損失,新竹市政府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應選擇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的建商才有保障。
 
新竹市政府表示,為避免購買預售屋的民眾碰上財力不佳建商讓一生積蓄付諸流水,已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依照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記載,保證機制共分為「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信託」、「價金信託」、「同業連帶保證」以及「公會連帶保證」等5種,其中前三種是透過金融機構或政府許可的信託業者來對建商進行履約管理或資金支付,而後二者則是透過其他建商擔保無條件完成建案並交屋的方式來保障購屋者權益,民眾於購買預售屋時可請建商或現場銷售人員提供信託或同業擔保證明文件,以為確認。
 
新竹市政府並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時請先參考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並攜回業者提供之定型化契約審閱至少5日,再者,廣告亦是契約的一部分應妥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