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陶璽NO.8」建案廣告不實!京璽建設有限公司罰1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彰化縣「陶璽NO.8」建案廣告不實!京璽建設有限公司罰10萬元
新聞摘要
  • 彰化縣「陶璽NO.8」建案廣告不實!京璽建設有限公司罰1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5年8月26日第1242次委員會議通過,京璽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京璽公司)銷售「陶璽NO.8」建案(下稱案關建案)廣告,將停車空間標示為店鋪或室內空間使用,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京璽公司於「KnowHouse樂好市預售屋社群平台」(下稱樂好市平台)刊載「陶璽NO.8」建案網路廣告C3(A區店面型)「一樓平面配置參考圖」及實體銷售說明書冊C3(A區店面型)、B10(A區一般別墅型)「一樓平面配置參考圖」分別將停車空間標示為店鋪、室內空間使用,然據彰化縣政府表示,C3戶及B10戶地上1層用途為停車空間和住宅,倘本案地上1層使用用途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係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
 
是以,案關建案之建物實際上並無法依案關建案所標示使用空間,交付予買受人合法使用。案關廣告內容與原核准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足使消費者誤認可比照規劃使用,其表現與實際之差異,已逾越一般消費大眾所能接受,有引起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機制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守法之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