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源建設銷售嘉義市「印象西湖」建案,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廣告不實罰60萬元
新聞摘要
  • 南源建設銷售嘉義市「印象西湖」建案,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廣告不實罰6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5年11月11日委員會議通過,南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源公司)銷售嘉義市「印象西湖」建案廣告,於土地使用分區為旅館區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就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南源公司於廣告使用「當我看遍了嘉義的案子,比較再比較,看房子是我的興趣和職責,因為我必須給家人一個最美又最穩的家,所以我專挑下雨天看房」、「嘉義不缺豪宅,但缺乏突破框架的態度」、「跳脫人工佈景,住進自然享受大地,隨時隨性漫步環湖棧道,蘭潭大地24小時不同的生態美景接力演出,從Life(過生活)到Living(享生活)」、「唯一坐擁日升湖心之景,綻放新舊交融火花、超越框架的新銳社區,將重新改寫大雅路菁英生活」及「8米闊然社區道 不只聚焦正面,連社區道都注入設計精神,解放住宅視界」等用語,就整體廣告內容綜觀之,予一般大眾印象為該建案購買後可供「住宅」方式使用。
 
惟據嘉義市政府之意見,該建案土地使用分區為旅館區,申請用途為旅館類,並於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分別載有「本區為都市計畫旅館區用地,起造人應依核定旅館用途使用,不得誤導民眾為住宅用途,或有不實廣告惡意欺瞞等行為」與「請依核定旅館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變更使用」等文字,倘系爭建案日後稽查或接獲民眾檢舉該建案當做住宅售出而未辦理使用執照變更,將依建築法第73條第2項併第91條究處。是南源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