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台封閉作為室內使用,應申報課徵房屋稅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所有人為有效利用房屋使用空間,將陽台外推封閉,以增加房屋使用面積,應主動向稅務局申報核課房屋稅。部分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常將陽台與主建物合併使用,例如拆除原房屋外牆將陽台加裝窗戶與室內合併使用,或在陽台之外圍加建外牆,與原房屋外牆間隔成房間使用等,經封閉改建後,該面積用途即已非屬陽台,已屬房屋稅課稅範圍。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陽台加建封閉使用面積依規定應在增建或改建完成之日起30天內,應向稅務局申報增建,以併同原有房屋核課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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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法申請民宿登記,空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