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資產力拼觀光,推升港都經濟飛揚-國產署與高雄市政府共同開發旗津區公有土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活化資產力拼觀光,推升港都經濟飛揚-國產署與高雄市政府共同開發旗津區公有土地
新聞摘要
  • 活化資產力拼觀光,推升港都經濟飛揚-國產署與高雄市政府共同開發旗津區公有土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國產署與高雄市政府為建構高雄市成為國際觀光大城,配合海港都市特有景觀,發展旗津地區觀光旅館建設,近日雙方已簽訂合作改良利用契約,共同開發旗津區旗港段公有土地,引進觀光休閒產業,帶動周邊地區觀光服務機能及商業活動,高雄市政府並預計2年內完成招商作業,提供當地優質住宿設施及觀光遊憩新亮點,吸引遊客駐足消費,將人潮轉換成錢潮。
 
國產署表示,本案土地面積約5,430坪,權屬分別為國有(約3,561坪)及高雄市有(約1,869坪),屬特定觀光發展專用區,位於高雄市旗津區廟前路旁,南側為旗津海岸公園,景色優美,且鄰近市區,是發展觀光休閒產業的絕佳地點,與高雄市政府合作開發進行整體規劃利用,可發揮最佳綜效。高雄市政府規劃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招商,預估可吸引民間投資金額26億元以上,創造總產值679億元,提供400個就業機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積極活化國有資產,並協助促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規劃之重要建設或產業,該署目前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42處國有土地,面積達186.7公頃,其中26處已完成招商作業,開發類型包括觀光旅館、電影商城、產業專用區、文創園區等,可創造永續財源收入及增加稅收,並提供就業機會,帶給民眾有感的施政績效,讓政府與民間共享活化國有資產的甜美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