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廠商需重作環評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損害補救措施及投資金額尚在清查中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BOT廠商需重作環評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損害補救措施及投資金額尚在清查中
新聞摘要
  • BOT廠商需重作環評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損害補救措施及投資金額尚在清查中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北投纜車BOT案」目前處於停工狀態,依BOT案投資契約約定辦理環評程序中,市政府及BOT廠商尚無任何一方正式提出解約之要求。
 
北投纜車BOT案環境影響評估,原於2012年12月21日由台北市府環保局環評委員會討論公決「有條件通過開發」,附帶條件包括「山下站」必須移至北投二號公園、取消山上站「美食廣場」、補充場站及塔柱周邊地質報告送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審查、補充風速、抗銹蝕措施、交通維持計畫、防災措施、安全監測資料…等十餘項條件。
 
環保團體針對該環評審查結論提起行政訴訟,2015年10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環評審查結論附帶條件尚未經實質審查,不宜作出「有條件通過開發」之判斷,判決撤銷該環評審查結論。依目前環評法規定,北投纜車BOT案需重新進行環境調查及撰寫環境影響說明書送請行政院環保署審查。
 
BOT廠商因停工及辦理環評耗費大量人力及經費,遂依投資契約第15.4.2條約定請求協調「損害之補救」,該補救措施與終止契約無關,目前甲乙雙方均依契約約定持續履約中,尚無任一方提出解約之請求。
 
依據BOT契約「損害之補救」相關約定,市府由工務局成立「北投線空中纜車BOT案」履約管理工作小組,就BOT廠商提出之投資金額與相關佐證資料檢視及核對其完整性。因投資金額佐證資料龐雜,BOT廠商無法一次性提送完整之發票、收據憑證等資料,該檢視核對作業持續進行中,俟獲具體之「補救方案」再依合約程序執行。至於佐證資料的真實性及正確性則須俟爭議協調、仲裁或訴訟時,由專業鑑價機構或會計師進一步作專案查核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