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城」建案廣告不實!國城建設公司罰40萬元、統揚廣告公司罰20萬元及動力國際廣告公司罰5萬元
新聞摘要
  • 「高雄小城」建案廣告不實!國城建設公司罰40萬元、統揚廣告公司罰20萬元及動力國際廣告公司罰5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6月22日會議通過,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城建設公司)、統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下稱統揚公司)及動力國際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動力公司)銷售「高雄小城」建案,於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之用地宣稱自然生態園區、生態公園、公園湖光水景,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國城建設公司新台幣40萬元罰鍰,處統揚公司新台幣20萬元罰鍰,處動力公司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高雄小城」建案於銷售廣告宣稱「3000坪自然生態園區」、「3000坪生態公園」、「3千坪公園湖光水景」,並佐以各種樹木、花卉、桌椅、步道及湖景等圖示,予人印象為購買系爭建案之社區可擁有及使用合法興建之一座3000坪自然生態與湖光水景公園,系爭廣告介紹該建案之環境描述,顯具有招徠效果,而影響消費者之交易決定。
 
另據國城建設公司表示,系爭生態公園位於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348、349地號,其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並於該地號規劃路徑及擺放座椅等。惟據高雄市府表示,前揭348、349地號屬都市計畫之農業區,該地號農業用地作「公園」使用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不符,係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可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裁處。
 
故該建案倘依廣告給付自然生態園區、生態公園、湖光水景公園,依法有遭行政裁處或被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法律風險,該銷售廣告與事實不符,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