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峰礁溪」建案廣告不實!華潤建設公司罰15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宜蘭「峰礁溪」建案廣告不實!華潤建設公司罰150萬元
新聞摘要
  • 宜蘭「峰礁溪」建案廣告不實!華潤建設公司罰15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6月22日第1285次委員會議通過,華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潤建設公司)銷售「峰礁溪」建案廣告,將陽台、1樓室外空地、管委會空間及屋突一層平台作為浴池、溫泉水池或泳池、蒸氣室與烤箱及濯足景觀池等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華潤建設公司新台幣150萬元罰鍰,並令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華潤建設公司銷售「峰礁溪」建案,其紙本單張之「傢俱配置圖」、建案展示中心現場電視螢幕展示資訊之各樓層「傢俱配置圖」、1樓與屋突一層情境示意圖分別表示浴池、溫泉水池或泳池、蒸氣室與烤箱及濯足景觀池等,並輔以部分樣品屋實景照片顯示其空間運用情形,綜觀案關廣告之圖示及文字,予人印象為陽台可作為浴池規劃使用,其他如溫泉水池或泳池、蒸氣室與烤箱及濯足池亦可於共有部分之1樓室外空間、管委會空間及屋突一層平台使用。
 
然查案關建案於建造執照所核准者,分別為陽台、1樓室外空地、管委會空間及屋突一層平台,復據宜蘭縣政府提供意見,依建築法第39條及第87條規定,案關建案建造執照原核定工程圖說與案關廣告不符,應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設計,即依廣告圖示逕行變更使用,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是案關廣告使人誤認可依其所載格局配置合法規劃使用,顯與事實不符,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令一般大眾對案關建案內容與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