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知築」建案廣告不實!森隆建設公司罰40萬元及義興房屋仲介公司罰20萬元
新聞摘要
  • 桃園市「知築」建案廣告不實!森隆建設公司罰40萬元及義興房屋仲介公司罰2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11月2日委員會議通過,森隆建設有限公司(下稱森隆公司)及義興房屋仲介有限公司(下稱義興公司)銷售「知築」建案廣告,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森隆公司新台幣(下同)40萬元罰鍰、義興公司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廣告「A戶傢俱配置圖」及「B戶傢俱配置圖」等圖說,將虛線標示之空間規劃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就廣告整體內容觀之,予一般消費大眾之印象係前開傢俱配置參考圖內之虛線部分屬室內空間,可依廣告所示之用途規劃使用。
 
惟據桃園市政府表示,該A、B戶傢俱配置圖之虛線空間於使用執照核准圖說中為陽台,將陽台改為室內空間使用涉及建築面積及容積樓地板面積增加情節,應申領增建建造執照始得為之,但因本建案使用執照所載設計建蔽率為46.75%,設計容積率為149.97%,然法定建蔽率為50%、法定容積率為150%,倘將前開陽台變更為室內居室空間使用,已逾法定容積率之上限值,無法遵循增建建造執照程序合法使用,並將依建築法第97條之2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查報拆除。
 
則倘購屋者依廣告內容將陽台施作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即違反建築法規定,恐有遭相關法規論處之風險。是以,案關廣告之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足令一般大眾對系爭建案內容與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