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潤峰采」建案廣告不實!新潤興業公司罰70萬元及海悅國際開發公司罰5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新北市「新潤峰采」建案廣告不實!新潤興業公司罰70萬元及海悅國際開發公司罰50萬元
新聞摘要
  • 新北市「新潤峰采」建案廣告不實!新潤興業公司罰70萬元及海悅國際開發公司罰5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7年9月6日會議通過,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潤興業)及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悅國際)銷售新北市淡水區「新潤峰采」預售屋建案廣告,於陽台位置畫有虛線,標示作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新潤興業新台幣70萬元、海悅國際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新潤興業及海悅國際銷售新北市淡水區「新潤峰采」預售屋建案,於樣品屋之臥室畫有虛線,將陽台納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新潤興業自承案關樣品屋廣告將虛線部分標示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其原屬空間依核定工程圖樣為陽台,故廣告內容與核定工程圖樣不符,並未符合相關建管法令規定,且未向建管單位辦理將陽台空間變更為室內空間。
 
另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提供意見及相關資料,依據建築法第39條及第87條規定,倘施工現場未依照核定工程圖樣施工時,應依規定修改現場使其與核定工程圖說一致或辦理變更設計,而本案倘原陽台空間變更為室內空間涉及增加容積樓地板面積時,依目前核准圖說已無多餘容積可供變更。
 
是以,公平會認定案關廣告內容與原核定工程圖樣不符,足使消費者誤認可比照規劃使用,其表現與實際之差異,顯已難為一般消費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而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