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新街國小後方廣場用地,鄭文燦:興建市民活動中心及公托中心,讓市民更方便(圖:桃園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視察新街國小後方廣場用地,鄭文燦:興建市民活動中心及公托中心,讓市民更方便(圖: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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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視察新街國小後方廣場用地,鄭文燦:興建市民活動中心及公托中心,讓市民更方便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2017年12月18日前往中壢區,視察新街國小後方廣場用地時表示,市府將針對新街國小後方廣場進行用地變更為學校用地,並規劃做為市民活動中心以及公托中心,預計都市計畫用地變更與設計規劃同步進行,1年後變更完成後,將可進行工程發包;同時,也將進行學校整體規劃,研議設置駐車彎讓家長接送學生更方便,提升廣場用地使用效益,讓市民更方便。
 
鄭文燦表示,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劃設為學校用地後的用途較廣,可興建社教文化機構、幼兒園、民眾活動中心等,建蔽率與容積率也較高。此廣場用地鄰接新街國小,面積約為0.13公頃,市府進行「中壢平鎮第三次通盤檢討」時將變更為「學校用地」,並單獨管理。
 
鄭文燦說,目前規劃興建3層建築物,每層約180坪、可用面積約為540坪,預計1、2樓為新街里、金華里市民集會所、3樓為公托中心,將採用綠建築設計,並設置電梯、廚房,未來可發展關懷據點,請民政局主責規劃;針對新街國小後門區域規劃,將採納校方意見進行整體規劃,包含:綠地活化、重建圍籬、規劃停車區、接駁區及駐車彎,方便學生和家長使用。
 
都發局副局長劉振誠表示,該廣場基地鄰接新街國小,過去為六和高工校園及六和紡織廠員工宿舍,由於校園範圍過小且學生人數逐年增加,致使學生活動空間受限,故於2001年遷校到目前平鎮陸光路校區;2004年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並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劃設廣場用地、道路用地及綠地用地等公共設施。
 
劉副局長說,本廣場用地面積約0.13公頃,鄰接新街國小,面臨12公尺寬之七和一街,經重劃開闢取得,目前為廣場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期程預計約1年可完成,同時將進行規劃設計,待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後即可接續進行工程發包作業,以利儘早完成興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