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標土地,轉手再轉手,肥建商、苦百姓

建商標地可以轉賣3、4次,政府虧大了

【MyGoNews主筆室/方暮晨】根據監察院調查結果,的確有建商、財團,向政府標購土地之後,並不進行開發作業,反而將標購的土地轉賣,牟取價差,未開發而轉手他人的情形也越多,部分案件更已轉手3、4次以上。監察院表示,將陸續追查相關政府機關是否涉有違失。

根據監察院調查數據資料顯示,經過初步調查,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等政府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分析結果,初步發現自2004年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後,到2009年為止,坐落台北市都會區的國有土地共出售199 案,出售的總面積約19.1公頃。

其中,這些標購出去的土地裡,到2009年底未曾申請建築執照者共有62案,比率達到31.16%;另外,已申請建築執照而尚未開工者有13案,比率為10.92%;這些仍未開發的75案土地面積,占全部出售案的37.69%,面積約6.4公頃,占全部出售面積的33.67%。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那62件標購之後從未申請建築執照的標案裡,已經有32案轉手他人,占未曾申請建築執照案數目的51.61%,面積約3 公頃,占未曾申請建築執照案面積的54.15%;而且標購土地取得的時間越久者,未開發而轉手他人的情形也越多,部分案件更已轉手3、4次以上。

這32筆被頻頻轉手的土地,約占這5年標售土地案件的16%,土地面積則占整體標購面積的15.7%,顯然是大塊面積土地轉手的頻率較高,轉賣3、4次之後,地價被炒高,賺商土地大賺了一筆,政府少賺了,土地成本上漲,房價跟著上漲,民眾買房的價格也墊高了,結果還是建商賺到。

從這樣的數據上來看,有錢的建商、財團向政府標購土地之後,並沒有生產成建築物供市民購買、居住,反而是將標購土地轉賣牟利,這種「買地養地、轉手套利」確實是存在的,監察院表示,將陸續追查相關政府機關是否涉有違失。只不過,監委這樣「後知後覺」的查「政府機關」,有用嗎?房價已經漲到天上去了,房價已經漲得產生民怨了,監察院的「監查」恐怕不只是慢半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