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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以下,稅務局主動免徵房屋稅
新聞摘要
  • 提醒注意!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以下,稅務局主動免徵房屋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接獲民眾王太太詢問,老家的房子已在多年前就免繳房屋稅了,持有的另一間自住透天房屋也能住滿幾年後不用繳房屋稅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桃園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3千元,王太太的透天房屋現值未低於桃園市免徵標準,仍應按期繳交房屋稅,並不是居住幾年以上的房子就免繳房屋稅,但房屋只要沒有使用情形變更或增改建情形,每年房屋稅皆會因折舊關係逐年遞減。
 
該局進一步說明,免徵標準僅適用於「住家用房屋」,如果房屋的使用情形為非住家使用,如店舖、辦公室、工廠、事務所等,房屋現值縱使低於免徵標準以下仍會有房屋稅唷!另外,如您的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以下,該局於第一年免徵時皆會主動寄發免稅通知書,納稅人免申辦即可享有免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