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

財政部擬更機動掌控房價變化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政府防止房價過度飆漲,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內容包括為健全房屋市場,每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並對房地產如有短期異常波動地區得機動予以檢討公告土地現值。

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為課徵地價稅的稅基,但目前公告地價每三年重新規定一次,未能及時反應土地實際價值,因此修正為每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並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考量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以同年期土地現值區段地價之一定比例定之;另現行公告土地現值每年公告一次,但遇有地價明顯變動時,機動性不足,致移轉時漲價未能確實歸公,故新增機動性調整公告土地現值的規定,以能核實反應土地持有成本,確保房屋市場機能正常運作。

另為落實兩公約施行法保障人權之精神,經檢討刪除第六條規定照價收買與區段徵收應行償付的地價在一定金額以上的土地採取搭發土地債券的方式,避免對同樣被照價收買與區段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為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另為保障人民財產權及訴願、訴訟權利,修正第五十六條規定,將「土地所有權人不得再提異議」文字予以刪除。 內政部這次所提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循法制程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