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邑「極光琉璃」廣告不實罰60萬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議通過,豐邑建設銷售「極光琉璃」建案,於廣告表示「天幕溫水25米泳池」,就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並處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豐邑建設銷售「極光琉璃」建案,於廣告表示「天幕溫水25米泳池」,經一般消費者施以普通注意,易產生上開游泳池乃供住戶合法使用認知,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

但據新竹縣政府函復意見,該建案原核准圖說並無25米游泳池,原核准項目為「草地槌球場」,且建案亦未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故游泳池之施作,已涉違章建築情事。該廣告表示內容與一般消費者認知有別,其差異難為一般消費者所接受,而有引起錯誤認知與決定之虞,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