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改革是採量能課稅為原則,豪宅稅以總價作為課徵基準,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財政改革是採量能課稅為原則,豪宅稅以總價作為課徵基準,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
新聞摘要
  • 財政改革是採量能課稅為原則,豪宅稅以總價作為課徵基準,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針對台北市宣布5月起實行「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即豪宅稅),引發部分民眾不滿,向市長信箱、北市稅捐稽徵處陳情,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公布新的豪宅稅課稅標準,除舊有標準外,還須符合「每戶總價8千萬以上,且每坪單價100萬以上或大坪數房屋」方會列入。而引入新審查標準後,符合「豪宅」定義住宅將從原本的400棟,約10400戶,減少為139棟,約2900戶,排除約2/3原需課徵豪宅稅,但不屬於豪宅的房屋,藉以符合民眾期待,而新的條件公布後,估計將可平息民眾反對聲浪,對於豪宅市場買氣也不致產生負面影響。由於,目前財政改革是採量能課稅為原則,豪宅稅以總價作為課徵基準,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
 
永慶房屋首席房產顧問葉國華表示,針對近日豪宅稅引起的爭議,主要在於稅捐處今年宣布開徵的豪宅稅,以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條件的住宅大廈作為豪宅評選依據的方式較為模糊,市場認知空間差異大,對於非豪宅的住宅大樓若被課徵豪宅稅,民眾將因此產生不小的賦稅負擔。
 
葉國華指出,由於豪宅稅並非新的稅目,它就是現行的「房屋稅」,房屋稅的稅基是評定現值,而評定現值的多少,則取決於折舊率、面積、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地段率等四部份,前二者都是固定,後二者才可做為課徵豪宅稅的內容。
 
 
對於原先台北市房屋經核定為高級住宅(豪宅)者,北市有400棟房屋、1萬400戶被認定為豪宅,這些住宅,5月房屋稅額將明顯增加。舉例來說,若一般房屋、鋼筋混凝土造、總樓層數12層、面積200平方公尺、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為200%、供住家使用,其適用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5,080元,房屋評定現值為2,032,000元,全年房屋稅額為24,384元。
 
相同條件下,如為評定為高級住宅房屋(豪宅),其應適用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依路段率為加價倍數調整後增加為每平方公尺15,240元【(5,080×(1+200%)】,即標準單價提高為3倍,則其房屋評定現值為6,096,000元,全年房屋稅額為73,152元,整體房屋稅負負擔將成長200%,對於房屋屬於非豪宅而被評定為豪宅的民眾,將產生不小的負擔,而今日新的豪宅稅標準公布,除原有標準外,新增「每戶總價8000萬以上,且每坪單價100萬以上或大坪數房屋」才會納入,將有助應有助於降低民眾的不滿聲浪。
 
補充:房屋稅計算公式
●房屋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適用稅率(自用住宅為1.2%)=應納房屋稅
●文章中舉出案例是假定折舊經歷年數為0(即屋齡為0的新成屋)
●案例中一般住宅房屋稅=房屋核定單價(5080)×面積(200)×(1-折舊率×經歷年數(0)) ×街路等級調整率(200%) ×適用稅率(1.2%)=24834元
●案例中之豪宅房屋稅,因其房屋核定單價依路段率為加價倍數調整後增加為每平方公尺15,240元【(5,080×(1+200%)】,故房屋稅額依上述公式將變成731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