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將於5月31日屆滿,該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2012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將於5月31日屆滿,該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新聞摘要
  • 2012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將於5月31日屆滿,該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再次提醒所有民眾,2012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將於5月31日屆滿,該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稅捐機關表示,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已開放多項繳稅管道,納稅人可以在繳納期間就近向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不含郵局)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另外只要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亦可選擇到萊爾富、全家、統一、OK等便利超商繳稅。除了向金融機構繳納者外,其餘繳款方式僅受理至6月2日夜間12時止。
 
稅捐機關提醒,房屋稅是就每1戶房屋填發1張稅單,也就是1位納稅人擁有3棟應稅房屋,就會收到3張稅單,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的民眾,可儘速就近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單。
 
稅捐機關呼籲民眾儘速繳納2012年房屋稅,如於6月3日以後繳納者,就必須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而且每逾2日還會按應納稅額被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