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加速推動公共工程,提振經濟景氣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陳冲:加速推動公共工程,提振經濟景氣
新聞摘要
  • 2012年度第2季公共建設執行成效良好,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率達94.49%。
  • 愛台12項建設政府投資部分執行率91.90%,均較去年同期提升。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行政院院長陳冲2012年8月16日表示,2012年度第2季公共建設執行成效良好,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率達94.49%;愛台12項建設政府投資部分執行率91.90%,均較去年同期提升,各相關機關同仁的努力值得肯定。
 
陳冲說,加速推動公共工程,可帶動內需、提振經濟景氣及增加就業,公共工程2012年度下半年度尚待執行預算仍有2800餘億元,希望各部會持續積極推動。此外,為引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政府部門應挑選一或二個示範計畫,訂定「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PFI)的標準作業程序,並研究以PFI解決目前的財務問題及其對未來財務之影響的面向。
 
工程會表示,2012年度公共建設可支用預算為新台幣4,511億元,下半年循往例為工程執行高峰,各部會積極推動各項重大建設,對提升經濟景氣有極大幫助。工程會指出,2012年度列管238項1億元以上計畫,截至6月底已執行1,429.56億元,執行率94.49%,較2011年同期的89.36%,大幅提升5.13%;達成率36.24%,亦高於2011年同期的34.85%。
 
另愛台12建設政府投資部分,2012年度截至6月底執行率91.90%,達成率42.10%,亦分別高於2011年同期的89.37%及37.54%。愛台12建設民間投資部分,2012年度截至第2季,已有效吸引民間資金投入1,286.32億元。
 
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表示,因政府資源有限,為帶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已提出推動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PFI)制度等8項具體作為。尤其是對於具公益性但自償性較低的基礎建設,如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設施及長期照護設施,可列為PFI推動的示範計畫。PFI制度是先進國家提供此類公共服務的財政手段之一,藉由引進民間資金,以提早實現民眾對此類公共服務之需求。工程會為推動PFI制度,已召開2次跨部會研商會議,請內政部及經濟部選定示範案件推動實施,工程會亦將訂定推動作業方案,報行政院核定。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促參案件如採PFI方式推動,一般契約可能長達20、30年,要特別注意長期財務規劃,建立定期滾動檢討修正機制及公開、透明的標準作業程序,並輔導各機關採行,該部也會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標準作業程序。
 
陳振川主委回應表示,我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占總公共建設投資金額每年平均比率約為13%,與英國、澳洲及韓國等國家比率相近,且工程會已建立促參案件標準作業程序。惟因促參案件屬長期契約,履約過程常因時空環境改變,造成與原財務規劃有所出入,致生履約爭議。工程會將邀財政部共同建置快速、有效及公正的履約爭議解決機制。
 
陳院長在院會最後表示,加速推動公共工程,可以帶動內需、提振經濟景氣及增加就業,公共工程2012年度下半年預定執行預算有2800多億元,請各部會持續積極推動。此外,也應思考動員中長期資金參與公共建設,包括民間來源資金的可行性;就PFI之新興財務方式而言,因國內較為陌生,宜先擇定示範計畫,再以其經驗訂定標準作業程序,惟長遠來說,仍應注意其對政府長期財政的影響,因未來使用公共建設期間,政府仍須編列預算購買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