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絕對沒有違法!(圖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絕對沒有違法!(圖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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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絕對沒有違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遭台中市議員黃錫嘉指違反都市計畫,市府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絕對沒有違法!」他說目前秋紅谷的設施都在經貿展演用地容許的範圍內,可能因為名稱為「景觀生態公園」,以致外界有誤解。
 
「秋紅谷」原為國際會展中心,因市府與包商鄉林建設解約之後,改做景觀生態公園。黃錫嘉議員2012年10月12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國際會展中心的都市計畫是做經貿展演用地,市府未經變更都計畫就直接改做公園,渉嫌帶頭違法?
 
不過,經發局長王誕生強調「絕對沒有違法!」他提出說明,目前秋紅谷是一處綠地占大面積的展演設施場地,設施包括舞台、餐館等,這些設施都在都市計畫規定經貿展演用地的設施範圍內。
 
該基地都市計畫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細部計畫發布時間:
(1)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1996年5月發布。
(2)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2005年8月發布(本工程於2010年12月10日取得雜併建執照,當時都市計畫規定皆符合規定)。
(3)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2012年4月發布,才規範該展演用地使用類組,秋紅谷也無違反規定。
 
依據「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核定書中載明:經貿展演用地容許供會議相關設施、第七組行政機關、第八組文化設施及教育設施、第九組零售業、第十六組旅館業、第十七組貿易展示設施及其他經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同意之使用組別使用。
 
王局長說,秋紅谷目前基地屬新市政中心專用區之經貿展演用地,秋紅谷的設施在施作的時後都有申請雜照及建照,目前現況使用亦為屬於上述規定的第十七組項目貿易展示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符合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沒有違法,外界以為違法,可能是因為名稱叫做「景觀生態公園」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