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套房按營業用稅率繳房屋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日租套房按營業用稅率繳房屋稅
新聞摘要
  • 提供短期住宿服務之房屋無論是自有或承租,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人從事旅館等以日或週為基礎,提供客房服務或渡假住宿服務之短期住宿服務業,其提供服務之房屋無論是自有或承租,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租賃公司或一般營利事業所有房屋出租,與旅館業以房屋供旅客住宿之營業性質不同,應按房屋承租人之實際使用情形,核定其應適用之稅率課徵。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不過,政府也一直強力取締日租套房,所以,對日租套房持有人而言,要經營日租套房要面臨被取締之外,還要面臨稅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