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工務局新工處表示,該工程位在鳳山區光復路二段及澄清路間的街廓,面積約2.56公頃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總工程經費為4億4,136萬元,已於2012年12月24日正式開工,工期450日曆天,目前正進行地下室基礎開挖作業,並加緊趕工中,預定2013年11月29日取得使用執照。

高雄市政府表示,縣市合併後,考量民眾洽公便利,高雄市政府行政中心分兩處,一處為原來高雄市政府設為四維行政中心,另一處為原高雄縣政府現址設為鳳山行政中心。

鳳山行政中心前棟大樓因為建物老舊,市府委請專業技師鑑定,報告指該建築未達安全耐震標準,且部分建物未領有使用執照,市長陳菊考量這些因素會嚴重影響洽公與辦公人員安全,所以特別籌措經費並指示由工務局新工處辦理拆除重建。

工務局新工處表示,該工程位在鳳山區光復路二段及澄清路間的街廓,面積約2.56公頃,計畫興建地下1層、地上6層,高度約27公尺,總樓地板面積約19,213平方公尺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其中地上1樓供郵局、銀行、觀光局使用,2樓則為教育局、原民會、議員連絡處等空間,3、4樓分別為教育局、水利局辦公室,5樓為水利局辦公室、餐廳、會議室等空間,地下層則作為停車使用。

該工程的設計理念為再現高雄文化特色的地標性建築,經由半戶外格柵遮陽進入行政中心,或經由入口軸線穿越半戶外格柵遮陽迴廊經自然生態的中庭開放空間進入室內,透過空間經驗展現戶外空間之塑造及層次,運用現代金屬及玻璃材料構築立面,融合現代與傳統,採用永續理念之綠建築,並保留最大綠地提供友善的市民活動廣場,室內空間採用彈性及複合使用機能。

新工處指出,完工後包括教育局、海洋局、水利局、觀光局及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等5機關,將進駐鳳山行政中心新建大樓集中辦公,以提昇市府行政效率及民眾洽公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