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至6月23日已經取得第1類「合宜住宅」承購資格的民眾,可以前往申辦預售登記。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2013年4月15日至6月23日已經取得第1類「合宜住宅」承購資格的民眾,可以前往申辦預售登記。
新聞摘要
  • 2013年4月15日至6月23日已經取得第1類「合宜住宅」承購資格的民眾,可以前往申辦預售登記。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由內政部營建署推出的第2波位在機場捷運A7站的「合宜住宅」,從2013年4月15日至6月23日受理登記,已經取得第1類「合宜住宅」承購資格的民眾,可以前往申辦預售登記。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指出,取得「合宜住宅」承購證明的民眾以新北市居民占半數以上,有部分遺失證明者,可以到市府申請補件,而營建署為避免承購民眾看屋奔波,由4家興建廠商於桃園縣龜山鄉華亞三路成立「聯合銷售接待中心」,採統一辦理登記。
 
由於浮洲「合宜住宅」已經銷售完畢,內政部營建署委由建商自2013年4月起,開始辦理機場捷運A7站(龜山)「合宜住宅」的登記、抽籤及選位作業,若未購買浮洲「合宜住宅」的民眾,仍可登記購買A7站「合宜住宅」,因此希望取得承購證明者把握機會。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可以登記的民眾是已經取得「承購資格證明」的民眾,全台已核發超過35,000件,光是新北市就核發超過21,000件,為方便民眾辦理預售登記作業,以各縣市分梯、分時的方式進行,排定各縣市符合承購資格的民眾辦理登記作業的時程。
 
新北市市民在排定的時間梯次表中,是由5月12日(周日)起到6月15日(周六)期間,登記時必須攜帶市府核發的「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與身分證明文件,才能登記,若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提出申請人的承購資格證明、身分證影本與戶籍謄本之外,還需要受託人的身分證正本與申請人本人的簽名與用印的授權委託書正本。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這一波的「合宜住宅」是在機場捷運A7站附近,因為共有4家建商需申請建造執照及整合興建廠商辦理聯合銷售等原因,造成登記時間比預計時間較晚了幾個月,有部分民眾遺失了「合宜住宅」的承購資格證明,或是以為自己的資格證明已經過期,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建科陳建吉副總工程司表示,只要是政府核發的資格證明都仍有效,若該證明遺失,必需申請補發,民眾可檢附遺失補發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影本與掛號回郵信封,向原申請的縣市政府申請補發,若是新北市民就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出申請,動作要快,以免延誤了登記承購「合宜住宅」的時間。

另為服務登記民眾,於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上長庚醫院病理停車場前備有「機場捷運A7 站合宜住宅」專用免費接駁車,接送登記民眾到聯合銷售接待中心,歡迎民眾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