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發生期間多在每年的6月到11月,民眾千萬不可掉以輕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安全家居
颱風發生期間多在每年的6月到11月,民眾千萬不可掉以輕心。
新聞摘要
  • 颱風發生期間多在每年的6月到11月,民眾千萬不可掉以輕心。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進入6月颱風季節,內政部提醒民眾注意颱風動向,做好各項防颱準備,颱風來襲時儘量避免外出並配合政府預防性疏散撤離,以維護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表示,台灣屬亞熱帶地區,颱風頻繁,每年平均約有3.6次侵台,近年台灣的颱風災害損失,平均每年約為新台幣200億元,2009年的莫拉克颱風,更是為台灣帶來重大災難,造成643人死亡、60人失蹤、1,555人受傷,農業損失超過164億元,災情慘重。
 
內政部指出,由於颱風發生期間多在每年的6月到11月,且在颱風期間帶來大量雨水,造成水災及土石流災害,近來年全球氣候異常,海面出現的熱帶氣旋有增多的趨勢,因此民眾千萬不可掉以輕心。提醒民眾颱風來臨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注意颱風動向:颱風來襲前,應注意電視、廣播、網路或利用「166」、「167」氣象錄音電話,隨時收聽收看颱風消息,了解最新颱風動向,並注意雨量及附近河川水位。
 
二、做好各項防颱準備:在家準備手電筒、電池並儲水備用以防停電、停水;檢查門窗是否牢靠,關閉非必要門窗,必要時應加釘木板;房屋外、庭院內,各種懸掛物件、花盆應即取下,廣告招牌亦應釘牢,避免被風吹落,變成傷人利器;庭園樹木均應加支架保護並修剪樹枝,以防折損或損毀建築物;清理水溝渠道,保持暢通以免堵塞造成積水。
 
三、避免不必要的涉險外出:依歷次颱風來襲期間民眾傷亡原因分析發現,涉險外出比留在家之傷亡比例高出甚多,相關原因包括外出致招牌砸傷、花盆掉落砸傷、騎車摔倒、路樹壓倒、電線桿壓倒、電線掉落電擊傷亡、溪水沖走、落石擊中、積水滑倒、跌入溝渠或不聽勸阻強行通過淹水地區。故於颱風來襲期間,如果住家是安全的,沒有特殊必要,請不要任意外出,以維自身安全。要特別提醒民眾的是,當颱風來臨時,千萬不可至海岸、溪流或堤防上觀浪、戲水、撿拾石頭及釣魚,也不可前往登山,以免發生危險。
 
四、配合政府預防性撤離之作為:「預防性疏散撤離工作」是這幾年來災害防救最佳的成效,也就是讓民眾可以在交通未中斷前即先撤離到安全地區,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例如2011年襲台的南瑪都颱風雖對台灣南部造成淹水災情,但所幸因秉持「避災、離災」目標,落實預防性疏散撤離政策,故沒有造成重大傷亡,為了民眾的安全請務必配合政府避難撤離。
 
內政部表示,莫拉克風災帶來慘痛的經驗,政府努力做好各項防颱整備工作,也希望居住危險區域之民眾,尤其不可掉以輕心,當颱風來臨前請及早遷離至安全處所,當地方政府發布公告警戒時,務必配合疏散,以維安全,希望在政府及全民的努力下能建立一個安全少災的平安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