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通過「台中市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修正草案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通過「台中市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修正草案
新聞摘要
  • 台中市通過「台中市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修正草案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2013年7月22日通過「台中市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修正草案,修正內容主要是因應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改採市價徵收,協議價購價格的訂定方式和過往有所不同,另外,地主申請參加開發,則須在市府書面徵詢(8月中)後14日內表達意願。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優惠辦法是市府辦理土地開發用地取得時,與地主協議的主要依據,根據優惠辦法,土地開發基地的地主除了領取協議款或被強制徵收外,也可以選擇領回開發後大樓樓地板面積當作補償;這次修正多屬配合土徵條例修正,較無損地主權益,且2013年度相關優惠措施亦已於4月起於拜訪地主過程及歷次說明場合中轉達。
 
台中捷運綠線捷運用地徵收案因補償價款未於公告期滿15日內發足,於2012年底被內政部核定失效後,台中市政府2013年即重新啟動用地取得作業,從1月到6月已經陸續舉辦4場公聽會,期間也拜訪地主說明土地開發相關內容,此外,更提供地主優先承購開發後公有不動產增額容積的優惠,期能藉由持續溝通釋出市府簽約誠意,吸引更多地主共享土地開發的成果。
 
台中捷運綠線路線段和機廠工程2013年起已陸續動工,場站出入口和轉彎段用地也預計在完成用地取得後,盡速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