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量原有合法建築、民眾權益及都市計畫規劃原意,主動提列變更為住宅區並送請都委會審議。
土城都市計畫於1972年發布實施在案,依當時都市計畫圖即將永豐路西側地區,劃設為公園用地及部分住宅區,迄今土地使用分區尚無變更過。其中永豐路212號附近部分房舍亦於1981年核發使用執照在案。
本案於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之重製檢討過程中,考量損及五層樓建物約4公尺,且早期土地使用分區與地籍範圍不盡吻合情形下,考量民眾合法房屋權益、都市計畫規劃原意,已於本次通盤檢討案內檢討該宗基地之土地使用分區。
城鄉發展局科長邱信智表示,新北市早期發展快速地區,亦部分面臨相同問題,並透過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新北市府逐一主動積極提出解決方案,並將民眾權益視為第一優先考量。尤其朱市長特別關心新北市整體都市未來發展,並重視都市計畫檢討作業及辦理進度,預計未來藉由都市計畫變更檢討,將避免此類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