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未來6年治水計畫 每2年做一次完整檢討以達預期目標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江宜樺:未來6年治水計畫 每2年做一次完整檢討以達預期目標
新聞摘要
  • 江宜樺:未來6年治水計畫 每2年做一次完整檢討以達預期目標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2013年11月20日聽取經濟建設委員會及經濟部報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成效檢討結果及後續將推動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辦理情形,針對過去8年治水計畫完成部分,江院長指示相關部會督導地方政府,落實維護工作,此外,針對下一階段治水計畫,江院長也指出,新的治水觀念須持續不斷檢討,他希望在未來6年計畫執行期間,至少每2年做完整檢討,以達到計畫預期目標。
 
江院長表示,有鑑於11月海燕颱風為菲律賓帶來嚴重災情,面對氣候變遷,中央與地方除應積極以國土防災的角度,落實出流管制及海綿城市創新策略外,並應持續加強各項非工程及預警防災工作,以強化台灣地區整體防災實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提升經濟發展。
 
自康芮颱風後,行政院即成立水患治理檢討專案小組,從政策面、績效面及執行面等面向,深入澈底檢討過去8年計畫執行成效,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並保育優質水環境,以有別於過去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執行方式,採「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為指導方針,據以規劃未來治水政策方向,中央政府也將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6年600億元經費推動計畫,繼續治理地方政府所轄易淹水地區水患。
 
過去8年治水雖逐漸展現成效,但治水工作需要再更進一步提升效能,11月14日行政院會已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為展現中央協助地方政府治水之決心,經濟部特擬具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草案)作為後續治水計畫,其適用範圍較以往增加水產養殖排水、農糧作物及產區調整與橋河共治等,所編列特別預算600億元,暫定經濟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分別為300億元、130億元及170億元,除依綜合治水規劃結果及治理優先順序持續推動外,並導入流域出流管制、科技防災與避災措施、重要農糧作物保全及產區調整、治山防洪分級治理、海綿城市與落實低衝擊開發之國土永續理念等創新作為,且積極落實人才培育、農業防災、督導查核及永續性維護管理制度等加強措施。
 
江院長指示,易淹水地區縣市於8年期間已陸續成立水利局處等專責治水單位,水利專業人力亦獲大幅增補,地方政府治水執行能力已明顯提升,未來6年編列特別預算600億元,自2014年度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治水,期計畫能在經費有限之情形下發揮最大效益,後續請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包括農委會、內政部等嚴格做好各項審查、督考工作,以確保每一分治水預算都用在刀口上;各地方政府應積極主動配合編列相關治水經費,中央地方協同合作,加速完成各項治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