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宮前都更案的公展、公聽及聽證會均未完成,後續審議才是重要關鍵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小白宮前都更案的公展、公聽及聽證會均未完成,後續審議才是重要關鍵
新聞摘要
  • 小白宮前都更案的公展、公聽及聽證會均未完成,後續審議才是重要關鍵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針對立委及淡水文史工作者2013年12月1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淡水小白宮的都市更新案將會使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小白宮前都市更新案的公展、公聽及聽證會均未完成,現在的指涉都只是申請人的計畫,後續審議才是重要關鍵。市府在未來審議時必將兼顧文化景觀與更新開發間之平衡,新北市府如非如此慎重,該申請案不會至今仍在研議協調中。新北市政府歡迎對公共事務的理性務實監督,均應本於事實及法理,不應羅織編造,這也是專業者或真心關心公共領域人士的應有分寸。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進一步說明,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實施者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且經市府查核相關程序符合規定後,即應辦理公展、審議事宜。依現行都市更新、都市計畫、文化資產或建管等法規命令,古蹟或歷史建物周邊地區雖無相關開發管制規範,該案依法並非不能申請。公有土地納入更新範圍部份亦是如此,申請人及國有與市有土地管理機關本均是依申請當時法規辦理。惟因市府已知此案之敏感與公共性,方多方設法籌謀至今,絕未如記者會中指稱種種配合、授意情事。屬於公眾的文化資產即使法未明定,亦需力求保護,但法已明定之私人權益,政府又豈能恣意違法?新北市府即是在此兩難間不斷溝通協調,謀求各方損失最少解決之道。
 
至於對「簡易都更」之指稱更是謬誤,該「簡易都更」並非依都市更新條例所為之都更,而是依部分都市計畫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所申請之重建。一般重建案依照土管及建管體系本即有其獎勵,「簡易都更」只是將該兩類獎勵合成一個「若有即全有,若無即全無」,再經百分百地主同意後,即由政府快速協助審議發照的簡化開發程序而已。依實務經驗顯示,「簡易都更」比起使用土管及建管兩類獎勵的一般建案,容積只多5%至10%,比起正式都更所減少之容積更是倍蓰。而其所減少的半年至三年的申請時間對長輩們來說更是必要與適當。尚不論「簡易都更」經由都市設計審議後須留設之一般建案所無法要求的退縮、鄰棟間隔及透水要求,均是維護環境及公共利益。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亦再強調及嚴正表示,國家的都市更新法規體系有其立法初衷,淡水小白宮此一個案也是在該法規允許下由業者依法令進行到今日,現行規定或仍有未盡如人意部分,但絕無部分有心人士團體所指「政府合法圖利」或「授意」等等情事,任何指涉均應基於事實,而非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