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召開碧潭吊橋鑽探作業審查會議,待實施者修正鑽探計畫後,即可進行鑽探作業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2014年1月22日召開碧潭吊橋鑽探作業審查會議,待實施者修正鑽探計畫後,即可進行鑽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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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月22日召開碧潭吊橋鑽探作業審查會議,待實施者修正鑽探計畫後,即可進行鑽探作業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有關媒體報導碧潭都更案地主製作黃色小牛氣球抗議新北市政府都更案遲遲不動工,新北市政府回應指出,碧潭都市更新案權利變換計畫於2012年12月20日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是附帶條件通過,附帶條件為確保碧潭吊橋整建工程安全無虞,要求實施者必須解決民眾關心之議題,完成結構外審及相關配套措施,並經新北市府各相關機關同意後,權利變換計畫始得發布實施,所以在實施 者完成附帶條件要求後,都更案即可發布實施。
 
除了都更案是附帶條件通過外,碧潭吊橋又於2013年8月5日指定為新北市市定古蹟,除了安全考量,對於古蹟文化資產的保護當然需要更為慎重。從吊橋指定古蹟後,市府分別於8月23日、9月25日、10月4日多次開會協助,並於2014年1月22日召開鑽探作業審查會議,待實施者修正鑽探計畫後,即可進行鑽探作業,之後併同安全評估報告,經第三公正單位及新北市府確認都市更新建築配置不影 響吊橋安全,相關工程技術可行後,就會召開都市更新及文化資產聯席審查,並邀集地主,ngo團體及關心民眾參與,有具體共識後,權利變換計畫始得發布實施。
 
新北市政府鄭重表明,不管任何都更案,只要涉及公共建設、公共利益,市府的立場都是以整體民眾的利益為主要考量,市府一貫「沒有安全,就沒有都更」的基本原則不變的前提下,地主權益當然也會併同整體考量,市府與市民同樣期盼本案迅速推動,但有賴實施者儘速完成相關安全審查程序,也盼地主與市府共同督促實施者完成委員會的要求,完成都市更新的程序,達成多贏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