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秋桂表示,開標結果計有26標土地標脫,標脫率為43%,平均以高於底價17%的價格標出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康秋桂表示,開標結果計有26標土地標脫,標脫率為43%,平均以高於底價17%的價格標出
新聞摘要
  • 康秋桂表示,開標結果計有26標土地標脫,標脫率為43%,平均以高於底價17%的價格標出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2013年度第7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已於2月10日上午全數開標完畢,本次標脫26標共計26筆土地,標售總金額達1億3,725萬6,249元,有優先購買權的人倘欲主張優先承買,應於決標後10日內,即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市府地政局。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康秋桂局長表示,本次公告代為標售作業計有62標土地辦理開標,扣除1標符合規定暫緩標售之土地,計有61標土地辦理開標,開標結果計有26標土地標脫,標脫率為43%,平均以高於底價17%的價格標出。本次標脫金額最高之標的,位於永和區環河東路上,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得標金額達3,954萬2,000元,另有2筆土地位於八里重劃區內,使用分區分別為第一種住宅區及第一種產業專用區,競標激烈,各有19封及4封標單競標。
 
另外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2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之人及優先順序如下:一、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二、基地或耕地承租人;三、共有土地之他共有人;四、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占有達十年以 上,至標售時仍繼續為該土地之占有人。本次標售之土地符合規定的優先購買權人必須於決標後10日內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並檢附身分證明等相關文件,以書面向市府為承買之意思表示,逾期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康秋桂局長進一步表示,本次標售尚有19筆第一次標售之土地未能完成標售,依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5條規定,得酌減底價再行辦理第二次標售,市府後 續也將按規定酌減底價後再另行擇期辦理標售公告,錯過第一次標售的民眾,如仍有投標意願千萬要把握機會;又本次代為標售土地有16筆屬第二次標售且無人投標而宣告流標,將依規定登記為國有,權利人可於10年內檢具證明文件按第二次標售底價扣除應納稅賦申領價金。另真正權利人在標售土地決標或登記為國有前,還是可以檢具理由及證明文件向地政局申請暫緩標售,並儘速依規定申報或申請登 記,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