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禾硯」廣告不實 公平會裁罰5萬元罰鍰
新聞摘要
  • 「三禾硯」廣告不實 公平會裁罰5萬元罰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2月12日第1161次委員會議通過,捷盛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下稱捷盛公司),仲介銷售「三禾硯」建案預售屋,於廣告宣稱「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就其服務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捷盛公司仲介銷售「三禾硯」建案預售屋,於該建案工地圍籬上廣告宣稱「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使一般消費者產生「只要成交三禾硯建案預售屋,即可獲贈60吋LED電視」之印象與認知。
 
然有民眾透過捷盛公司仲介成交三禾硯建案預售屋後,捷盛公司卻以渠並非透過該公司員工某君擔任買方經紀人仲介且簽約成交,而拒絕贈送60吋LED電視,此與系爭廣告所宣稱「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不符。
 
且捷盛公司亦自承於系爭廣告刊登使用期間共交易完成3戶,均因非透過某君擔任買方經紀人仲介且簽約成交,而未贈送60吋LED電視,致使系爭廣告刊登使用期間並未送出任何1台60吋LED電視,其實際提供贈品之情形已與廣告表示不符,而有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且亦對守法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故系爭廣告就服務之內容宣稱「凡成交送60吋LED電視」之表示核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