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區段徵收所取得土地,扣除公共設施及支付開發費用後的可售地,以一定比例的土地興建社會住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利用區段徵收所取得土地,扣除公共設施及支付開發費用後的可售地,以一定比例的土地興建社會住宅
新聞摘要
  • 利用區段徵收所取得土地,扣除公共設施及支付開發費用後的可售地,以一定比例的土地興建社會住宅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實現居住正義,新北市長朱立倫2014年3月18日於市政會議指示,以更多元方式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新北市府將利用區段徵收所取得土地,扣除公共設施及支付開發費用後的可售地,以一定比例的土地興建社會住宅,並配合城鄉局容積獎勵,希望從新北市開始以更多元化方式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形塑成功典範。
 
朱立倫指出,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地區或浮州等交通便捷地段的區段徵收開發案,扣除原地主分回的土地,以及一般公園、學校、道路用地等公共設施外,將超額盈餘或政府比率較高的土地興建社會住宅,希望從新北市開始推動形塑成功典範。他說,新的開發區常被批評為「新的豪宅區」或只有特定族群才得享受開發結果,未來一定比例轉做社會住宅後,再配合城鄉局容積獎勵,讓年輕人及弱勢民眾也有機會 進住新開發區,實現居住正義。
 
地政局長康秋桂表示,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開發案將率先作為利用區段徵收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具體案例,以實現居住正義。該地面積約40公頃,2013年開始前置作業,2014年上半年可望公告徵收,預計2016年底完成開發,央北開發案扣除公設用地後,可望釋出0.9至1.5公頃(約3千至5千坪)的土地作為社會住宅使用。
 
市政會議地政局提出「地籍清理釐權屬 實價登錄明行情」簡報,針對新北市地籍清理成果及實價登錄執行運用績效,說明2008年至2013年期間清理結果,共收回歷年欠繳地價稅140萬元,其中脫標261筆已徵土地增值稅收1億6千萬元,以及2萬筆待標售土地,增值稅收入將可大幅增加。
 
朱立倫肯定地政局地籍清理成果,讓財政局增進稅收,城鄉局則有更多閒置空地使用,釐清產權讓原地主取得所有權、妥善利用土地,也能大幅改善都會景觀,對新北市未來發展有深遠影響。朱立倫說,實價登錄是土地、房屋公平交易的重要基礎,應落實實價登錄改善市場資訊不對稱情形扭曲房屋買賣、公平交易、資訊透明及其合理性。
 
朱立倫特別提及,平溪天燈派出所是公共建設結合在地文化特色及公務機關多元使用的成功範例,已成平溪地區的新地標也吸引了更多觀光客。2013年猴硐啟用的貓橋也是融入當地貓村特色及煤礦隧道意象成為當地新亮點。未來公共建設或公有機關改建應以多元使用角度思考,除考量使用機關定位,也可充分利用閒置空間作為社會住宅、公托、托老中心、市民活動中心等結合多機關共用,並發揮在地特色,創造附加觀光旅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