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市有非公用地設定地上權在台中的效用 台中市府:會再向中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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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質詢市有非公用地設定地上權在台中的效用 台中市府:會再向中央反映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財政局2014年5月28日於議會上提出專案報告指出,對於超過500坪的市有非公用土地研擬設定地上權,以促進民間合作開發;但市議員李中質詢指出,地上權對於地價高地區的民眾很有幫助,在中部的效用卻不大,建議市府向中央反映。
 
李議員說,北部地區地價很高,若地價一坪300萬元,民間大約可以一半的價格取得地上權,如此政府設定非公用土地的地上權,對民間才有吸引力。
 
但目前台中市一般土地一坪約售50萬元,政府設定地上權後,民眾也約可以一半價格取得,但如果直接購買土地,頂多比取得地上權的價格多二百萬元,民眾可能就會直接把土地買下來,因此設定地上權的效果並不大,他建議市府向中央反映取消台中設定非公用土地地上權的規定。
 
市府財政局指出,對於超過500坪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的目的是要多元開發土地,並活化資產價值,以永續經營市有財產,促進大台中市的繁榮發展,李議員所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將會再向中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