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共設施空間利用朝向福利性活化方向邁進!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北市公共設施空間利用朝向福利性活化方向邁進!
新聞摘要
  • 新北市公共設施空間利用朝向福利性活化方向邁進!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公共設施空間利用朝向福利性活化方向邁進!為了塑造高齡友善、幼嬰親善的都市環境,將已開闢卻閒置或低度使用的市場、公園等,透過都市計畫多目標使用審查,設置老人日照中心、公共托育中心等社會福利設施,符合人口結構變動及市民生活需求。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透過辦理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審查,整合跨局處意見,配合市府社會福利政策推行,將已開闢之公共設施如市場、公園等地,均能透過都市計畫多目標使用審查,將原本閒置或低度使用的公設空間設置老人日照中心、公托中心等,達到小空間,利用效益最大化及福利化。
 
 
目前已協助審查板橋、新莊、三重、汐止、中和等多處公共托育中心、里民活動場所、身心障礙及老人日間照護中心等公設活化利用;其中2014年7月通過中和區市場用地多目標作社會福利設施一案,未來將於原市場用地2樓作托嬰中心使用,預計收納幼嬰人數為50人,提供新北市學前兒童平價及友善的公共托育環境,大幅增加市場公設用地之使用效益。此外,更將福利空間及經費使用納入新北市都市空間結構考量,於2014年5月公告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中明訂鼓勵民間興建設置提供福利性公益空間,以符合時代及社會變遷。
 
新北市都市發展迅速、人口密集,公共設施興闢須考量未來發展趨勢朝向多目標利用,以增進市民活動之便利及確保良好之都市生活環境。因此在不影響原規劃之公共設施機能,市場用地、車站、機關用地、學校等,均可透過多目標使用審查,設置社會福利性等設施。而原本公共設施如為閒置或低度利用,亦可申請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之臨時使用。
 
此外,2014年5月公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中,將私人捐贈老人安養、公共托育等設施列為容積獎勵項目之一,明訂鼓勵民間興建設置提供福利性公益空間,以符合時代及社會變遷;並透過都市計畫檢討變更用地,積極配合社會福利設施之推動,以因應人口結構變動及滿足市民實際生活環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