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資訊園區BOT案人行空橋由民間機構依約興建中,另資訊產業經營業態,將與光華數位新天地有所區隔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北資訊園區BOT案人行空橋由民間機構依約興建中,另資訊產業經營業態,將與光華數位新天地有所區隔
新聞摘要
  • 台北資訊園區BOT案人行空橋由民間機構依約興建中,另資訊產業經營業態,將與光華數位新天地有所區隔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有關台北資訊園區BOT案大樓銜接光華數位新天地間之空橋設施,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再次澄明,依BOT契約約定,民間機構雖需設置二處與光華數位新天地大樓3樓及5樓連通之人行空橋,惟該空橋屬於附屬設施,契約未特別規範人行空橋的完工期程,爰何時完成人行空橋設置,尚無違反契約約定。
 
有關人行空橋的規劃設計,係於2014年2月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惟為進一步確保空橋載重之安全性,台北市府要求空橋與一期端連接之結構設計需經結構技師簽證,並請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邀集結構技師公會派員協助審查,民間機構於2014年11月14日經台北市府建築管理處審查通過取得空橋建照,2014年12月17日舉行動工典禮,目前正依預定進度進行空橋興建工程中。
 
財政局表示,台北資訊園區BOT案係採促參模式,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及營運,公共建設主體為停車場,依BOT契約約定,民間機構除法定停車位外,須再增設200個以上汽車位及450個以上機器腳踏車位之停車場,本案停車場已於2014年5月8日開始營運。
 
財政局另表示,民間機構除經營前開停車場外,並須依都市計畫規定,提供至少1/2樓地板面積供資訊相關策略性產業使用,目前民間機構除初步規劃引入品牌旗艦店外,並有攝影文化、影音、動漫、子親、育成中心等多方面規劃,以與光華數位新天地大樓以傳統零售店及小店鋪為主、客層群以平價消費為主之經營模式有所區隔,並希望藉由區隔市場擴大客層群,共同帶動周邊商業發展。
 
財政局重申,一期光華數位新天地與二期台北資訊園區BOT開發案均為市政建設的一環,希望透過相互結合,帶來共生共榮及群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