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規劃推動「營運評估機制」,確保公共建設效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發會規劃推動「營運評估機制」,確保公共建設效益
新聞摘要
  • 國發會規劃推動「營運評估機制」,確保公共建設效益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確保完工營運的各項公共建設發揮預期效益,國發會(前經建會)自2009年度起即針對當年度屆期公共建設計畫進行執行成效評估;2015年度起首次將評估範圍規劃擴及重要社會發展計畫;也首推「營運評估機制」,將施政計畫全生命週期中的營運階段也納入評估,以驗證「公共建設做到了什麼」,全案預計於8月完成。
 
政府自2009年開始試辦屆期重大公共建設成效評估作業,迄今已辦理5次,總計檢討211項計畫,金額達1兆6,000億元。以往檢討重點在「計畫修正」、「預算執行」、「目標與效益達成」,同時就整體計畫執行情形提供綜合建議,以做為各部會規劃後續計畫及分配預算的參考。例如依歷年統計,計畫預算執行雖高達92.41%,但平均計畫修正比率卻達6成,目標設定與效益達成情形仍有改善空間。
 
2015年4月起,國發會已啟動第6次屆期計畫執行成效檢討作業,評估計畫範圍除各部會屆期的公共建設計畫外,同時也將屆期的重要社會發展計畫一併納入檢討,初步統計共27件計畫,經費3,100億元;列入評估的重要計畫包括:「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及「台灣光子源計畫」等。
 
國發會參考國外做法及以往經驗,2015年首推「營運評估機制」,將計畫全生命週期中的營運階段也納入評估重點;例如參考英國政府評估部門計畫事後績效的「紫皮書」(The Magenta Book)評估作業經驗,有關營運階段之評估,由評核單位依計畫類別、特性及實際營運情形「客製化」設定評估時點、評估構面與方式。以英國高速公路管理局對於高速公路計畫的事後評估為例,評估構面除著重對交通、安全及環境的影響外,並加上對經濟效益、與周邊交通計畫互動及總合性綜合評估。以往對國道5號南港蘇澳段工程事後評估,也參考英國政府經驗,將社會發展、土地使用、產業經濟、交通運輸、觀光遊憩及環境品質等面向列為績效評估重點。國發會將要求各部會參考前述國內外事後評估經驗與做法,就2014年及以前年度完成計畫,挑選試辦完工後3至10年之計畫,辦理營運績效評估,同時對規劃與營運作業加以課責。
 
目前國發會已完成計畫初審作業,相關意見已同步回饋作為2016年度公共建設與社會發展計畫年度預算先期作業資源分配之參據,後續預計於7月間邀各部會協商選定後營運評估計畫,全案預計於8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