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夫妻婚前各自取得之不動產,是否要繳納奢侈稅?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財政部2015年2月5日公布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2款「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徵奢侈稅之範圍,其中最常遇到的即是夫妻出售婚前各自取得不動產之情況。
以黃小姐的案例而言,只要夫妻婚前各自僅有1戶房地,均有辦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於婚後出售其中一戶該婚前持有未滿2年之房地,即可免徵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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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
民法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