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寶登建設「大學上院」建案廣告不實罰10萬元
新聞摘要
  • 高雄寶登建設「大學上院」建案廣告不實罰1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5年9月9日第1244次委員會議通過,寶登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寶登公司)為銷售「大學上院」建案,於網路刊登廣告,其內容所載之「A3~A7格局平面圖」將「法定空地」及「陽台」位置以虛線表示,標示作為室內空間使用,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寶登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A3~A7格局平面圖」虛線所標示之空間,1樓作為停車室及休息室,2樓作為露台、廚房及廁所,3至4樓為浴室及臥室等室內空間,整體觀之,足使一般消費者誤認該虛線所圍成之停車室、休息室、露台、廚房、廁所、浴室及臥室等空間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而得比照該平面圖所呈現之室內空間使用。
 
然據高雄市政府表示,案關建案格局平面圖將「法定空地」及「陽台」位置,規劃作為停車室、休息室、露台、廚房、廁所、浴室及臥室等室內空間,係屬違章建築,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且案關建案恐無多餘建蔽率可供陽台外推等之違章建築申領建築執照。是以,本案廣告之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核屬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