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記住!20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新聞摘要
  • 要記住!20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2015年地價稅定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本次開徵地價稅稅款所屬期間為2015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民眾收到繳款書,請依限繳納,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該處說明,地價稅採總歸戶制,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歸戶為1戶,換句話說,持有台北市土地的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繳款書,為方便核對土地課稅情形,繳款書上的課稅土地清單列有納稅義務人持有每筆土地課稅稅額,但因版面限制,如土地筆數超過28筆,可利用繳款書的地址更正聯下方欄項或逕向發單分處申請課稅土地明細表。
 
該處進一步說明,繳稅管道很多元,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利用繳款書說明欄項所列繳稅管道繳納,如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期間為2015年10月27日零時至2015年12月2日24時。稅款如於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日繳納者,雖不加計滯納金,但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該處並提醒納稅義務人,稅捐處及郵局不代收稅款,另以信用卡繳納的手續費應洽各發卡機構查詢,其餘繳納方式,不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