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中國城區段徵收案市府業依法辦理公告,徵收補償市價合理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南市府:中國城區段徵收案市府業依法辦理公告,徵收補償市價合理
新聞摘要
  • 台南市府:中國城區段徵收案市府業依法辦理公告,徵收補償市價合理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有關台南市中國城區段徵收案,台南市府於2015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止依法辦理公告,徵收補償市價合理,所有權人如對補償價格仍有異議,可於公告期間提出。
 
台南市府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公告期滿後15日內須完成發價,故訂於11月27日辦理發放徵收補償費,並非媒體所稱於該日即進行中國城架設圍籬作業及住戶斷水斷電,於2015年11月27日發放徵收補償費完竣後,預定通知於2015年12月30日限期搬遷,另已完成協議價購發價者,則預定通知於2015年12月15日限期搬遷,以利後續中國城拆除作業之進行。
 
地政局表示,本次徵收市價依據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經台南市府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審查通過,每坪36.7萬餘元。民眾請願所稱中國城旁邊的加油站每坪成交價格為63萬,除至今該案例仍無實價登錄資料,故無法查證是否屬實外,其所稱價格之合理性亦有待商榷。因本案已進入徵收公告程序,如民眾對徵收價格有異議,可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規定於公告期間向台南市府提出書面異議,台南市府將於查處後回復,如對查處回復仍有異議者,將提請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
 
本案申領抵價地比例係以百分之五十為原則,而民眾實際領回之土地面積,係依其權利價值、所選擇街廓之區段徵收後地價有關,並需按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0條規定之公式計算,並非如民眾所言最多只能領回30%的土地;另區段徵收後之地價仍須依程序經台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
 
本案除徵收補償費外,亦有人口遷移費,營業損失補償、搬遷獎勵金及安置計畫之房屋租金補貼等補助,在台南市府團隊及地政局共同努力下,感謝多數民眾尚能理解與配合,故請繼續支持本案區段徵收之進行,對於尚未同意之所有權人,仍將持續溝通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