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建築執照許可效率,促進投資經商便利性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提升建築執照許可效率,促進投資經商便利性
新聞摘要
  • 提升建築執照許可效率,促進投資經商便利性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提升我國經商便利度,因應國際組織改革趨勢,調適我國經商法制與國際接軌,並進而提升世界銀行公布經商環境報告(DoingBusiness)之排名,內政部營建署已協調各縣市政府簡化申請建築許可相關措施,並與台北市政府共同推動成立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心,其改革成效獲世界銀行肯定,申請建築許可指標排名進步至參與評比189個經濟體之第6名。
 
自2009年起,內政部會同台北市政府秉持法規透明化、程序效率化原則,共同推動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單一窗口發照作業,強化分級管理制度及相關消防、汙水下水道申請程序之簡化。台北市政府前於2011年3月1日成立「倉庫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心」,於2012年擴大為「五層以下(工廠倉儲/辦公服務類)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心」,復於2013年及2015年再檢討辦理流程,將申請程序整併成為4個,計需52個工作日(網路送件申請僅需49.5個工作日),相關之改革成果前經世界銀行採認為正向改革項目,至於流程及辦理時間則未獲全部採認。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除前述申請建築許可所需程序及時間外,世界銀行於2016年報告之評比內容新增建築品質控制指標,包含建築法規的品質、施工前品質控制、施工中品質控制、施工後品質控制、保險機制及專業認證等6個項目,我國在滿分15分的評比中也取得13分的成績(OECD高收入國家平均為11.4分),足見除了申請建築許可流程改造外,我國對於建築品質的管控,亦為世界銀行所承認。
 
內政部營建署除推動前述單一窗口發照作業外,亦已協調各縣市政府簡化申請建築許可相關措施,重點如下:
 
一、推動程序及文件簡化:
 
(一)修正「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規定,得以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取代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得由建管單位人員自內政部建置之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查詢。
 
(二)推動各縣市政府依建築法第48條規定,檢討已完成數值化地籍圖重測、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工業區整體開發地區,公告為可免指示建築線地區。
 
二、縮短各項申辦工作時程:
 
(一)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之規定期限,以受理案件後7日內結案為原則。
(二)經濟部各工業區廢(污)水納管、申請連接等工作時程,分別縮短為3天、7天。
(三)向台灣自來水公司申請用水作業時間縮短為10天。
 
三、持續擴大線上申辦作業:
 
(一)內政部營建署自2003年起擴大建置「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推動相關建管申辦事項線上作業,於2005年推動各地方政府完成建置「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竣工查驗電子化系統」,2007年完成建置並推動「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
(二)台北市政府已建置線上申辦相關網站,並已開辦「建照執照申請作業」等18項供民眾申辦。(三)自來水檢驗、申請給水等事項,得於線上申請,電信服務已開放網路申請裝設新機。
 
四、推動專家參與機制:
 
(一)依「建築法」第34條規定訂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規定項目」,規定項目外之其餘項目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簽證負責,明確建立「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建築師公會參與協審、協驗,經由建築師、建築師公會與行政機關間之分階段參與審查,簡化建築執照相關申辦程序與時間。
 
在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指導下,內政部與台北市政府推動申請建築許可指標的改革,已有明確成效,內政部將再賡續檢討推動相關改革措施,並就仍未獲世界銀行採認之其他簡化措施,協調相關機關,簡化相關申請程序,並逐步推廣至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以提昇我國經商環境的便捷化與透明化。另外,對於符合台北市「五層以下(工廠倉儲/辦公服務類)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心」適用範圍之案件,也請多加利用所建立簡化程序提出申請,以發揮該制度簡政便民之理念,如有個案申請疑義,亦可逕向台北市政府單一窗口洽詢(http://dba.gov.taipei/np.asp?ctNode=68796&mp=11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