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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計畫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正式聽證會議將自4月29日起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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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航空城計畫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正式聽證會議將自4月29日起展開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航空城計畫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正式聽證會議訂於2016年30日及5月1日、連續3天,舉辦6場次會議,交通部2016年1月29日以雙掛號寄出2萬6千餘份聽證會議開會通知,民眾如有意見需要陳述,請向交通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參加3月12日的委任代理人協調會。
 
交通部前於2015年10、11月間辦理完成24場次之預備聽證會議,並由8位預備聽證主持人歸納民眾意見,整理得出各項聽證爭點,包括第三跑道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必要性,相關用地及周邊航空關聯性產業用地需求量體推估與區位選擇的合理性,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規劃妥適性,以及因徵收土地衍生的相關問題等。
 
桃園航空城計畫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正式聽證會議訂於4月29、30日及5月1日、連續3天,分別假竹圍國中(機場園區)、大園區老人活動中心(附近地區〈第一期〉)舉辦共計6場次之會議,會中將針對預備聽證歸納爭點逐項進行深入討論,聽證結果未來將分別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桃園市政府於報送徵收計畫時,提送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作為徵收審議的參考。
 
本次正式聽證通知參與對象仍延續預備聽證通知原則,參照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擴大通知包括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及限制登記囑託機關等計約2萬餘人。
 
交通部指出,為讓正式聽證會議能辯明各項民眾關切之爭點,聽證會議將依行政程序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7條規定,由多數具有共同利益的當事人以共同委任代理人、或選定或指定當事人的方式推選發言代表,與預備聽證可由每位當事人親自參與發言的方式不同。
 
交通部提醒收到通知的民眾,若要參與聽證並陳述意見,請向交通部(由民用航空局代收)提出書面申請,並參加3月12日分別在竹圍國中(機場園區)、大園高中(附近地區〈第一期〉)召開的協調會,如未提出書面申請或未出席協調會,則將視為放棄參與本次聽證會議的權利。
 
有關機場園區用地取得各項作業之辦理時程,交通部預估在2016年下半年報送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比例,2018年上半年辦理協議價購會議、區段徵收公聽會等事項,相關地籍整理及各項查估等作業均須桃園市政府充分配合辦理,以期於2018年第4季完成區段徵收計畫審議,自2019年起進入區段徵收正式作業階段,開始辦理發放補償費等工作。
 
桃園國際機場2015年客運量已達3847萬餘人次,整體旅客量已超過機場第一航廈及第二航廈的總容量(3200萬人次),如無法取得機場擴建發展用地,將無法進行包括桃園機場第三跑道在內之各項機場重要基礎設施之擴建,除限制桃園機場長期的發展外,也將影響我國未來經濟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