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宜宸印象」建案廣告不實!宜宸建設公司罰20萬元。
新聞摘要
  • 桃園市「宜宸印象」建案廣告不實!宜宸建設公司罰2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7月6日委員會議通過,宜宸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宜宸公司)銷售「宜宸印象」建案,於建案廣告使用「D戶壹層平面圖」,停車空間規劃為室內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宜宸公司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D戶壹層平面圖」,將1樓規劃為座椅櫃台區,就廣告整體內容觀之,予一般消費大眾之印象係前開空間皆屬室內空間,可依廣告所示之用途使用。然據桃園市政府表示,系爭建案1樓核定用途為住宅(含附屬停車空間),倘將停車空間改為室內空間使用,依法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如涉及容積樓地板面積增加情節,應申請增建建造執照,且非經桃園市政府許可不得擅自變更供作他種用途使用,否則將涉及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
 
是以,本案廣告之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足令一般大眾對系爭建案內容與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