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稅撇步,擁有2處以上自用住宅用地時,如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特別稅率
依規定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地價稅才能適用較優惠的千分之二特別稅率課徵,但今(105)年因公告地價調漲,為顧及民眾權益,財政部放寬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補辦申請;也就是說,如納稅義務人於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11月30日前申請准予自105年按自用住宅用地之千分之2稅率課徵。
該局提醒民眾,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11月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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